科考功名及生员名词

作者:匿名 2018-12-21 12:00:08

科举名词解释-科考功名及生员名词

 

1功名——科举时代称科第为功名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回:“王举人道:‘可见梦作的不准况且功名大事,总以文章为主,哪里有什么鬼神’”。

2三甲——会考完经殿试后,中式者称进士。分为三甲:一甲前三名赐进士及第,第一名统称状元,第二名称榜眼,第三名称探花;其后又有二甲若干人,均赐进士出身,第一名统称传庐;三甲若干人,均赐同进士出身的名义。

3三元:状元、会元、解元——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,乡试第一者称解元,会试第一者称会员,殿试第一者称状元。唐制,举人赴京应礼部考试者皆须投状,因称居首者为状头,故有状元之称。中状元者号为“大魁天下”、“大魁”,为科考功名中最高荣誉。因其为殿试一甲第一名,亦称“殿元”或“魁甲”。

4进士——意即贡举的人才。唐代科目中以进士科为最重要,参加礼部考试的人即可叫进士。明、清均以举人会试考中者为贡士,由贡士经殿试赐出身者为进士,进士从此专指殿试合格之人。

5贡士——古代向最高统治者荐举人员的制度。《礼记·射义》:“诸侯岁献,贡士于天子。”《后汉书·左雄传》:“郡国孝廉,古之贡士。”清制,会试考中者为贡士,殿试赐出身为进士。但习惯上每于会试考中后即称为进士。

6贡举——古时官吏向君主荐举人员,泛称贡举。其名始于西汉,后世即指科举制度而言。

7举人——唐制为各地乡贡入京应试之通称,意即应举之人。明、清则为乡试考中者之专称。《周礼·大司徒》“以乡三物教万民,而宾兴之”。乡大夫三年大比,考其德行、道艺、而兴贤者、能者。汉师其意而举孝廉,则举人所有昉也。魏、晋以来,科目不一,立法各殊。明初定乡试中式者曰举人。举人不第,令寄监读书,愿回籍进业者,听。清沿明制,每三年一举行。遇有庆典,则举行恩科焉。

8副榜——科举考试中的一种附加榜示,亦称备榜。即于录取正卷外,另取若干名之意。乡试备榜始于元代,清代每正榜五名取中一名,名为副贡,不能与举人同赴会试,但下科仍可应乡试。会试副榜始于元代至正八年(公元1348年)。明永乐时会试亦有副榜,不能参加廷试,但下科仍可参加会试。

9监生——明、清在国子监肄业的统称监生。初由学政考取,或有皇帝特许。乾隆以前,并加以严格的考课。监生有举监、贡监、恩监、蔭监、生监、优监等名目,后则仅存虚名,不被重视。至一般所称监生,指由捐纳而取得的。如未入府、州、县学而欲应乡试,或未得科名而欲入仕的,都必先捐监生,作为出身,但不一定在监读书。

10贡监——科举制度中监生名目之一。明、清时代以贡生资格入国子监读书者称为贡监。

11举监——科举制度中监生名目之一,明、清时以举人资格入国子监读书者称为举监。

12例监——亦称捐监。明、清制度,由捐纳而取得监生资格的称例监。例监始于明景泰元年(公元1450年),又“入国学者”通谓之监生,举人曰举监,生员曰贡监,品官子弟曰蔭监,捐资曰例监。

13蔭监——科举制度中监生名目之一。明、清时代官员之子,不经考选取得监生资格的称为蔭监。

14五贡——科举制度中五种贡生的总称。包括恩贡、拔贡、副贡、岁贡和优贡,五贡亦统称明经,自唐宋已然矣。五贡都是正途出身资格,另有捐纳取得的贡生,称为例贡,均为贡入国子监读书的生员之一。

15五贡取士名额——《重修新城县志》载:明洪武十七年(公元1384年),诏府、州、县学,各贡生员一人。二十五年(公元1392年),诏府学一年贡一人,州学三年贡二人,县学二年贡一人。弘治中,位倍其数。万历中,令一正一陪送考,择优充贡;其陪试者,每遇大典,例作恩贡。又令於人才多处,另选贡法,此拔贡之始也。清初贡额沿洪武二十五年(公元1392年)之例,而以正贡作恩贡,陪贡作正贡。顺治初,举行选贡拔萃,许特书荐举。康熙二十四年(公元1685年),准於各学一、二等生员内,取文行兼优者,府学二名,州、县各一名作拔贡,每十二年举行一次。雍正初,六年一举,乾隆初仍复十二年之制。至宣统元年(公元1909年),倍增其数。优贡始于雍正四年(公元1726年),大省无过五六名,中省无过三四名,宣统己酉(1909年)一科,山东取至二十名。

16恩贡——明、清定制:凡遇皇室庆典,根据府、州、县学岁贡常额本年加贡一次作为恩贡。清代特许“先贤”后裔入监者,亦称恩贡。

17拔贡——清初六年一次,乾隆十二年一次,每府学二名,州、县学各一名,保送入京,作为拔贡,经朝考合格,可充任京官、知县或教职。

18副贡——清制,在乡试录取名额以外列入备取的生员,可直接入国子监读书。

19岁贡——明、清时代,一般每年或两、三年从府、州、县学中选送廪生升入国子监读书,因称岁贡。大多挨次升贡,因此有“挨贡”的俗称。

20优贡——清制,每三年有各省学政从儒学生员中考选一次,每省不过数名,亦无录用条例。同治中规定:优贡经廷试合格后可授知县、教职等分别任用。

21选贡——明制於岁贡之外,考选学行兼优者充贡,因有此名,清代定拔贡、优贡之制,即由此而来。

22例贡——因为不经考选而有生员援例捐纳,故称例贡。不算正途出身,但也算贡入国子监的生员之一种。

23经魁——明代科举有以五经取士制度,每经各取一名为首,名为经魁。乡试中每科必于五经内各中一名,列为前五名。清代亦沿明制,习惯上称前五名为五经魁、五魁或魁元。

24贤良方正——汉代选拔统治人才的科目之一。汉文帝为了询访政治得失,始诏“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”。中选者授予官职。武帝时复诏举贤良或贤良文学。名称时有不同,但性质无异。历代往往视作为非常设之制科。明洪武元年(公元1368年),诏令礼部所属,选求民间经明行修、贤良方正。又洪武六年(公元1373年),停科举法,诏有司举人才,不次擢用。洪武十七年(公元1384年),仍复科举制度。

25孝廉——汉代选拔官吏的科目之一。武帝元光元年(公元前134年),初令郡、国举孝、廉各一人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颜师古注云:“孝为善事父母者,廉为清洁有廉隅者。”后来实际上多有世家大族互相吹捧,弄虚作假,当时有“举孝廉,父别居”的讽刺。举孝廉者往往被视为“郎”,在东汉尤为求仕进者必由之路。汉以后、隋以前孝廉合为一称,州举秀才,即举孝廉。明、清时为举人的称呼。清雍正元年(公元1723年),特设制科,诏直省每府州县卫各举孝廉方正,赐六品服备用。以后每遇皇帝即位即荐举一次,名为科制。乾隆五年(公元1740年),定荐举后赴礼部验看考试,合格者授以知县等官。

26蔭生——帝王时代凭借上代馀蔭取得的监生资格,由汉代的“任子”制度继承而来,有各种不同名目。明代,凡按品级取得的称为官生,不按品级而由皇帝特给的为恩生。清代凡现任大官或遇庆典给予的称为恩蔭,由于先代殉职而给予的称为难蔭,统称蔭生。名义上是入监读书,事实上只需经过一次考试,即可给予一定的官职。

27廪生——科举制度中生员名目之一。明代府、州、县学生员最初每月都给廪膳,补助其生活。清代则需经岁科两试一等前列的,方能取得廪生名义,成为资历较深的生员。廪生的主要职务是具结保证应考的童生,无身家不清及冒名顶替等弊,习惯上称此种手续为“补廪”。

28增生——科举制度中生员名目之一。明代生员皆有月米,额内生员为廪膳生员。增额者为增广生员。清代则生员经岁科两试在一等前列者方能补为增生或廪生,而名额皆有一定。廪生有廪米、有职责,而增生无之,故增生地位次于廪生。

29童生——明、清科举制度,凡为应考生员(秀才)之试者,不论年龄大小皆称“儒童”,习惯上称“童生”或“文童”。

30秀才——汉以来成为荐举人员科目之一。南北朝时最重此科。唐初置秀才科,在各科中地位最高。贞观中,有举而考试不合格者,地方官以举人不当受处分。高宗永徽二年(公元651年),停秀才科;开元中曾再举行,而三十年无登第者,后遂逐渐成为对一般读书人的泛称。明太祖曾采取荐举之法,举秀才数十人,任以知府等官。后即专用以称府、州、县学的生员。

31诸生——明、清两代称已入学的生员。顾炎武《书吴潘二子事》:“当国变后,年皆二十以上,并弃其诸生,以诗文自豪。”

32庠生——科举制度中在府、州、县学的生员统称。

33入泮——西周诸侯所设的大学前有半圆形的池,名泮水,学校称泮宫。后代沿袭其形制。明、清州、县学录取新进生员入学读书,称为入泮,别称游泮。《醒世恒言·张廷秀逃生救父》“文秀带病去赴试,便得入泮。”

34乡贡——唐代由州县选出来应科举的士子。《新唐书·选举志》:“唐制取士之科,多因隋旧。然其大要有三:由学馆者曰生徒,由州县者曰乡贡,皆升于有司而进退之……其天子自诏者曰制举。”

35乡荐——唐制,由州县地方官推举赴京师应礼部考试,叫“乡荐。”顾云《上池州卫郎中启》:“伏念自随乡荐,便托门墙。”后称乡试中式为“领乡荐。”

36乡书——周制,三年大比一次,乡老和乡大夫等官遴选乡中贤能之士,上疏推荐给天子。见《周礼·地官·乡大夫》。后因称乡试中式为“领乡书”或“乡书”。《宋史·张孝祥传》:“年十六,领乡书。”王鏊《赠戴大宾》诗:“乡书已中异登科。”

37学究——唐代取士,有明经一科,该科有“学究一经”的科目。宋代简称“学究”,为礼部贡举十科之一。按学究本为美称,后也用以专指迂腐浅陋的读书人。如:村学究;学究气等。

38学者——求学的人;做学问的人。《孟子·滕文公上》:“北方之学者,未能或之先也。”《荀子·大略》“学者非必为仕,而仕者必入学。”

39学子——谓从学者。犹学生。《诗·郑风·子衿》“青青子衿”郑玄笺:“青衿,青领也,学子之所服。”林景熙《酬谢皋父》诗:“风雅一手提,学子縷满户。”

40学生——在学校或其他教育、研究机构学习的人;弟子对老师或前辈的自称;明、清科甲出身的官员用以自称,表示谦虚。《儒林外史》第七回:“若有些须缺少费用,学生这里还可相帮。”

41生员——唐代国学及州、县学规定学生员额,因此称生员,正如职官有一定员额而称官员。唐代国学、太学、四门学、郡县学,分别置生若干员,此为生员之始也。明、清时代,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取入府、州、县学的,统称生员。即习惯上所谓“秀才”。经常须受本地方教官(即教授、学正、教谕、训导等)及学政(明代为学道)的监督考核。文章上则常称为“诸生”。

42学徒——学生。《后汉书·郑玄传》“玄自游学十余年,乃归乡里,家贫客耕东莱、学徒相随已数百千人。”

43门生、门徒——即生徒、学生。《后汉书·钟皓传》:“隐蔽密山,以诗律教授门徒千余人。”《后汉书·冦恂传》:“恂素好学,乃修乡校,教生徒”。

44受业——谓从师学习。业,古代学习用的书板。《孟子·告子下》:“曹交得见于邹君,可以假馆,愿留而受业于门。”后用为学生对老师的自称。

45书生——即“儒生”,读书人。《后汉书·费长房传》:“长房曾与人共行,见一书生,黄巾被袭,无鞍骑马,下而叩头。”高適《酬贺兰大夫》诗:“鲁连真义士,陆逊岂书生。”

46儒士——崇信孔子学说的人。《庄子·田子方》“哀公曰:‘鲁多儒士,少为先生方者’。”也泛指一般读书人。《三国志·魏志·高堂隆传》:“尊儒士,举逸民。”

47儒生——指通经之士,也指一般读书人。《史记·刘敬叔孙通列传》:“诸弟子儒生随臣久矣。”《论衡·超奇》:“能说一经者为儒生。”

48秀士——《礼记·王制》:“命乡论秀士,升之司徒,曰选士。”郑玄注:“秀士,乡大夫所考,有德行道艺者。”明、清时期亦称秀才为秀士。

49入学——明、清童生经考试录取后入府、州、县学读书,称为入学。亦称进学。入学后即归教官管教,并需按期参加考试。别称“入泮”或“游泮”。

50背榜——科举时代考试名次居榜末。俞樾《茶香室丛钞》卷七“担榜状元”:“宋赵升《朝野类要》云:‘第五甲末名为担榜状元’。按今有背榜之称,背伏与担荷,其义一也”。

51落第、不第、下第——科举时代应试(一般指进士考试)不中的代称。朱庆馀《送张景宜下第东归》诗:“归省植花时,闲吟落第诗”。及《新唐书·选举志上》:“其不第则习业如初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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